月令人元司权的意义
分类: 五行命理 |
作者:邃若水
月支是八字命局的关键点,其所代表的五行在命局中是最有力量的,不仅可以影响到命局中其他五行的旺衰,更可以影响到命局中用神的取舍,因此月支对命局的意义非常重要。但许多人论命,都忽略了月支的细致作用,最明显的是一看到月支的本气是什么五行,就认为是什么五行旺盛,例如三月之支是辰,本气是土,则认为是土旺,要是戊己日主的人逢之便是身旺了,若是甲乙木日主的人逢之,则是身弱,然而这样看法未免过于草率,论命准确度不高,完全忽略了月令人元分野司权的作用。
月令人元分野司权者,是指月令人元旺衰随着大自然节气的变化而变化的情况,例如三月清明开始月令为辰(清明是节),也就是说清明之后辰月的力量便开始作用了,而辰中有乙癸戊,春季卯月木已处旺盛的阶段,至辰月之初,木的力量已慢慢退化,只剩下了余气在作用,因此辰中的乙木之气是二月木旺延续来的,辰月之初月令人元司权非它莫属。辰又是癸水的墓库,可以蓄水方便耕种,而清明前后多逢春雨绵绵,正是存水之时,因此癸水在乙木司权之后便可起到作用。而戊是辰土的本气,在乙木余气和癸水墓气司权过后,剩下的便是戊土当旺了。古人在命书中说到:“清明后九曰乙木,三曰癸水,其余十八曰皆是戊土。”例如一个丙火日出生在清明后九日内的人,则是乙木司权,正印生身。如果出生于辰月后十八天内,则是戊土食神司权。正因如此,命局中月令人元分野司权不一样,从而影响了命局用神取舍,如民国徐乐吾先生命造丙戌、壬辰、丙申、丙申,辰中壬水透出,有的人可能取丙火抗杀为用,但实际辰中乙木正值司权,虽不透但同样可为用(生于清明后一日乙木司令,故可用)。
男:
偏财 偏财 日元 偏印
癸丑 癸亥 己酉 丁卯
大运1岁: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
己土阴柔,生于十月,财星两透,酉卯相冲,丁火灭绝,一点丑土在年支早已混融于水,按一些命派理论来看,当以从格论之,但不知亥月之初,十日内戊土司权,日主正得土气,综合衡量仍当以身弱来论。那么用神必是火土,而金水最忌。
大凡财多身弱者,好逸懒劳,此造偏财双透而旺,且逢月中戊土劫财司权,正是投机侥幸心态,赌博酒色样样皆好。又酉卯冲,弱杀受制过度,不免为人自我偏激,狂妄乖张。21岁庚申大运,伤官忌神疯狂耗身生财,必加大自身的贪念野欲,实际其人在此运中因钱因色而三次入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