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木气将竭,先取庚,次取壬
三月木气将竭,先取庚,次取壬
原文 三月木气将竭,先取庚,次取壬。 庚壬两透,一榜堪图。但要运用相生,风水阴德,方许富贵。 徐注: 三月春深木老,重见生旺,宜用庚金,有金啄凿,可成栋梁,阳盛木渴宜用壬水,泄庚润木,枝叶,庚壬为最要用神也。 诠释: 这小节讲的是甲生辰三月的情况,辰月已渐入季春,季春又命暮春,为谷雨之后,辰中藏干戊乙癸,戊为本气,乙为余气,申子辰三合水,辰又为水库,所以辰中癸为水之墓气。由此可见,土为本气当旺,次旺乙木,最弱为癸水。现在命理打分制,把本为打分为0.6,乙木为0.3,癸水为0.1来量化三者的力量对比。我们暂时不管这种打分制有没有道理,仅此可证明木气已衰。 如果想甲木再见生旺,要用庚金削伐,才可成为栋梁之材。徐氏在这里也说得很明了,阳气太盛,阳壮木渴,用庚金,可削去过旺的枝叶,但因为木气已衰,又忌削伐太过,所以用壬水泄庚金,壬水一者可补辰月水渴之状,二者可泄庚金过利,砍伐太过。
原文: 壬庚两透,可许一榜,但要运用相生,见丁壬者大贵。或无庚透,独取壬用,壬透者,清秀多能,才学必富。 徐注: 凡命造格局,上等者不必运助,自然富贵;次等者,原局有缺庚金生不生壬水,非运助不发。要运用相生者,命格非上等,非佳运助用,不能取贵也。 木老用庚,最忌丁火相制,得丁壬合,不但去病,且可暗助木气,大贵之徵。无庚专用壬水,才学虽富,不能取贵。 诠释: “凡命造格局,上等者不必运助,自然富贵;次等者,原局有缺,非运助不发。要运用相生者,命格非上等,非佳运助用,不能取贵也。”徐氏此言,实为至理。 故亦有书云:“有病方为贵,无伤不是奇;格中如去病,财禄两相随。”说的就是命局有病,原局本身可解,不必运助,自然富贵,原局有病,运来解病,次等格局也。 接上文,木气已老,用庚啄凿,又忌丁火制庚金,但丁透合壬,丁壬化木,不但去病,反助木气,大贵之象,此为败中有成也。如果无庚金,只有壬水,壬水为印,主才学,故仅得才,不取贵,仅为书香门弟也。
原文: 或天干透出二丙,庚藏支下,斯为钝斧无钢,无有学问,富贵艰难,得壬癸破火者秀士。 徐注: 承上用庚之决,三月木老宜金。而金在暮春元气了,乃顽铁也,丙火至辰月,冠带之位,正值进气,干透二丙,庚藏支下,则庚金无用矣,故下文云:三月木老用金,除支成金局外,无用火破金之法,见火制庚庚金生不生壬水,即是钝斧无钢也。 诠释: 这节讲的是老木需用庚劈,庚煞过与不及的情况。庚金不及,可用弱土滋煞,谓财滋煞,庚金太过成金局,可用丙火制庚。但如果庚金不及,透出两丙制金,庚金无用,为钝斧无钢,外强中干,不但没有学问,富贵也难求。如果又有壬癸印制食伤,得其救应,败中有成,得秀士。
原文: 或柱中全无一水,多见戊己透干,支成土局,又作弃命从财,因人而致富贵,妻子有能。 徐注: 从格不可见印,有印,即为木之根,且辰为水库,时值墓春,木有余气透印,即能生木也。 诠释: 若然四柱无水,多见戊己两土出干,则以甲生辰月,土旺极,作弃命从财论,财为妻,以妻为贵也。这里还有注意己土出干,甲己于辰戌丑未四月,如果木克制,必可合化土。 “从格不可见印,有印,即为木之根,且辰为水库,时值墓春,木有余气透印,即能生木也。”徐氏此言,解释了从格成格的先决条件,所有从格,四柱不可见印,如见印,有印生身,如阴干只余气之印庚金生不生壬水,尚有可从之理,然断无阳干可从之理,这在前面已有论及。
原文: 或见比肩及乙多者三月木气将竭,先取庚,次取壬,名为混夺财神,此人劳碌到老,无驭内之权。女命合此,女掌男权,贤而有力者也。比劫重见,即淫恶不堪。 徐注: 承上文,财多见比劫,为财多身弱,运行身旺之地,劳碌致富。如无运助,懦弱无能,男子不为佳命,女命合此,懦弱是其本份,若得运助,必然女掌男权,惟不免克夫耳。 诠释: 此小节讲的是甲生辰月,财多身轻,或财弱身重的问题。 如果财多透干,为财格身弱,运行比劫之地,身旺,能通过劳碌致富。如果没有比劫运,财耗日主之气,男命以妻当家,懦弱无能也。女命不忌身弱,因为古代来说,女命本就是需要靠男人才显富贵的,如果行此运,财重身轻,反而显得更强权。 如果比劫多财弱,为财轻身重,比劫劫财,男命性格暴燥,劳碌到老,财来财去。女命则易斤斤计较,如行财运,亦可得小富, “比劫重见,即淫恶不堪” 这句话说的是,比劫重重,人就容易犯淫恶。这是何故? 《神峰通考》五星谬说类有云:“又如淫乱娼婢之说,亦甚有理。盖或身主太旺,无夫星以制之,或又无财星以为依托,尤且身主血气太旺,无官克制,无夫管摄,逾于规矩准绳之外,安得不放逸为淫为奔乎!”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女命日主太旺,又没有丈夫管住,或者本身又没有钱,血气太旺,无官无财,就容易出轨淫乱。此理甚明也。非特女命,男命亦可同理,比劫重重,无官即无事业,无财即无钱。又身强力壮,碾转无为,或偷或抢,理之所然也。
原文: 或支成金局,方可用丁,不然,三月无用丁之法,惟有先庚后壬取用,书曰:甲乙生寅卯,庚辛干上逢,南离推富贵,坎地却为凶。此四句造化元钥抄本删,附录於此。 徐注: 支成金局,谓官煞太旺也,三月木老,金绝火相,若见一二点庚金,月令辰土生之,阳旺木渴,以壬水润之,非支成金局,官煞太旺,勿用丁火制煞之法,非谓丁火不能取用也,观下列诸造自明。 诠释: 这段话,说的是甲木生于辰月,没有用丁火制煞之法,阳气进,木渴,应以庚劈木,用壬水解渴以滋润为用。除非是地支成金局,煞重身轻,才可用食伤制杀。徐氏对此句做了备注,说并不是不能用丁火,看下面的命造就可知道。 其实,这句话的意思,是用三月金气未旺,身己渐衰,用食制杀,不如用印化煞,因为用印化煞,可解木渴,身弱两重病,食伤制杀,仅得制煞之功,有泄身太过之病,命局层次没有前者高也。 以下为命所举命造,仅供参考:
原文: 乙丑、庚辰、甲申、丙寅,此命用庚乏丁,运入东南,富大贵小,纳粟秦名。 评注: 按乙从庚合,得禄於申,似是煞旺宜制,不知丙火出干,专以丙火为用,不用庚金矣,甲日遁时丙寅,为福星贵人,宜其富而多福,不取贵也。 诠释: 这个命造,就对应前面所说的,三月无用丁火制金之理的特例说明,命造天干乙庚紧贴相合,生于辰月化金得成,地支得禄旺于申,为煞旺宜制,最好用丁火,命局无丁用丙,不如用丁富贵。普通人的命三月木气将竭,先取庚,次取壬,有此丙火,亦足矣!
原文: 辛未、壬辰、甲辰、庚午,尚忆。 按此造庚壬并透,丁火藏午,不掣庚金之时,坚木得金,而成梁栋,贵为尚书宜也。 诠释:此造甲生辰月,干透庚辛,丁藏壬透,坚木得金劈,壬水解渴,富贵双全,尚书之命。
原文: 丙寅,壬辰,甲辰,丁卯。此名用丁乏庚,常人也。 徐注: 按此造支全寅卯辰东方而无庚,专用丁火泄秀,为木火通明,无如丁壬一合,牵制用神,柱中无去病之神,其为寻常人物,明矣。 诠释: 此造地支三会东方木局,日主旺极,按阳刃格取庚煞制木为用,如庚弱,亦喜土财滋煞,然而命局无庚,只能退而求其次,用丁火泄,成木火通明之象,但丁火又被壬水合化木,用神被合,柱中无去病之药,所以只能论为常人。仅得些许才华,常人矣。
原文: 壬午,甲辰,甲寅,戊辰。四柱木旺金缺,非僧道,即无子。 徐注: 按寅辰夹卯刃,财露比盛,午宫丁火,又为壬水所阻。不能为用,比劫混夺财星,故为孤贫之人也,以上造化元钥。 诠释: 此造甲辰,甲寅暗拱卯木,地支暗会木局,用庚煞或用丁火,全局无庚,又午中所藏丁火,又被壬水盖头,且壬与午中丁火暗合,用神受伤,无火通关,比劫劫财,如运气南方,尚有可为,否则,孤贫之人,又丁火被合,子女被合,所以也可能无子也。
原文: 戊辰,丙辰,甲寅,甲子,乾隆十三年四月初一日子时。 相文敏命:食神生财为用,官至大学士。 诠释:以丙火透出为用,月干丙火根藏寅木得力,成食神生财,木火通明,大学士。 原文: 壬午,甲辰,甲子,己巳。 谭钟麟命:专用巳宫丙戊,进士出身,位至总督, 诠释:午中丁火被天干壬水合化受伤,故用巳中丙火为用,食伤生财,又有子水藏而不透解渴,位至总督。
原文 乙酉,庚辰,甲寅,庚午,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午时, 齐燮元命。木旺见庚,梁栋之器,寅辰夹卯而酉冲之,乙木出干,此阳刃也,煞刃相合,总握兵柄,至丙运,贵为巡帅。 诠释:甲木自坐寅禄,干透比劫当旺,有庚金制,有辰土滋煞,煞刃相制得宜,贵为巡帅。 总之,甲生三春,初春不离丙癸,仲春不离庚、丁,季春不离庚壬,此为正解。或旺或弱,再酌情进行制化,方得富贵也。